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决定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 习近平主持会议
党纪学习教育·学条例 守党纪 |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
踔厉奋发新征程 | “人工智能+”加出发展新动能

2013年以来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得到法院积极回应

发布时间:2016-12-20  来源:高检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原标题:2013年以来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得到法院积极回应

“两高”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基本情况

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得到法院积极回应

  本报北京12月19日电(见习记者史兆琨 记者徐日丹)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民事诉讼法修改后,全国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,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,纠正了一些违法和不规范的执行行为,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。

 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在发布会上表示,2013年以来,全国检察机关每年办理一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,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了法院的积极回应。据调研统计,检察建议主要针对法院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、选择性执行或消极执行、执行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,其中执行款物管理不规范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有拖延支付、截留、挪用、侵占、贪污以及管理不规范、违规发放分配等。为加强对执行案款的管理,“两高”于今年4月启动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  据了解,鉴于立法比较原则,缺少相应操作规范,最高检一直重视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建设。2013年9月和2016年3月,最高检先后制定颁布了《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(试行)》和《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(试行)》,分别对民事、行政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、审查等进行规范。与此同时,最高检注重强化对下级院的业务指导,通过案件质量评查、精品案件评选等方式,指导下级院抓好办案工作。

  贾小刚表示,下一步,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“两高”《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要求,依法监督,规范监督,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及司法权威,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。

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

【免责声明】:以上图、文、音/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(本网原创文章除外),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。我们尊重原创,也注重分享。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,禁止用于商业用途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,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: 3555333776,微信号:GAN160003,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。电话:010-89525216。本网投稿邮箱:3555333776@QQ.COM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(京贸中心)二层15号。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,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、来源:XXXXX网站。
点击查看更多评论>>发表感言:
验证码,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。